教育部官网10月30日发布的《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》明确指出,综合实践活动为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,是跨学科、动态开放性的实践课程。与其它学科课程并列设置,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。《指导纲要》强调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,要引导学生运用各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,使学科知识在综合实践中得到延伸、综合、提升,从而将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落到实处。
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展,要立足于小学生的成长情况,能够以提升小学生综合素质为出发点,以培养小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标 ,促进小学生全面、综合的发展。
课程评价应从课程目标出发,对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展情况进行把握,体现对小学生实践能力进行评估,达到培养小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目的。
课程开发本着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,按照知识目标、情感目标、能力目标三个维度进行,体现考察探究、社会服务、设计制作和职业体验四个方面。
综合实践课程的实施强调教师对学生的有效指导。教师需要帮助学生确定活动和探究的方向,指导学生保持有效的小组合作与分工,引导学生选择适当的结果呈现方式并生反思自己的实践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