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存在的基础,是所有法律关系的核心.对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,有义务必有权利,反之亦然,新中国建立以来,随着社会经济、政治、文化的发展进步,农民的权利义务观念从重义务变迁到权利与义务并重,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.
孙美艳 查丽华
杭州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
2010年13期
农民 权利与义务观 当代变迁